『飛棚』或『吊棚』都是懸空式棚架的俗稱。作為工 作的平台,並常用於維修建築物外牆、冷氣、喉管和更換鋁窗等工程中,從單位外面搭建棚 架,讓工人站於棚架上工作。根據本會的資料,從2012年至今,已經發生過至少十八宗飛棚相關的奪命意外。尤其是在2013 年及2021年,各有4宗相關死亡個案。
這些意外裡面,有的是工人在搭棚或拆棚時,踩在狗臂架上,因狗臂架鬆脫墮下;有的是因 棚架搭建不穩而傾側,致令工人墮下;有的僅是在睇位時發生意外墮下。根據業內人士估計,現時每日超過 2000 宗搭建飛棚的工程,代表每日數千名工人面對極之危險的工作環境。
據工業傷亡權益會的觀察及工人反映,飛棚業意外頻生可歸咎於以下幾個原因。棚工原應配帶安全帶,再連繫至尾繩,尾繩的另一端需扣在一牢固點上,才能在工人發生意 外墮下時充當最後一道防線,防止工人墮樓。
但不少工人反映,很多時他們根本沒有牢固點可扣上尾繩。本港大部份樓宇外牆均不設繫穩 裝置,工人需自己尋找合適位置打羊眼圈作牢固點。但很多時,工人如想在室内打羊眼圈,可能會被業主反對;如想在天台位置安裝獨立救生繩垂下,又會遭天台業權人反對;如想在 大廈公共位置(如消防栓)安裝,又會遭物管公司反對。
種種限制下,一些有心想做好安全的棚工也做不到,最後只能選擇將尾繩扣在棚架、狗臂架、 欄杆上,又或綁住室內傢俱,甚至扣在室內的柏檔身上,充當「人肉牢固點」 但可能更多的 人是寧願棄用安全帶。
根據勞工處安全指引,僱主需要提供合適的安全防墮裝備給工人,例如全身式安全帶、獨立 救生繩等等,同時需要監管工人正確使用。不過,往往看到過去的意外中,有不少個案是工人只穿著俗稱「褲仔』的半身式安全帶,配合『爬山繩』開工。另外,也有僱主使用已經損耗的裝備,根本無法保障工人。2015年10月26日在銅鑼灣的一宗死亡意外,工人所使 用的安全繩亦疑因過度耗損,再被尖物刮到,繼而斷裂,最終無法阻止工人墮下。
根據安全指引,進行工序時,必須由有具足夠經驗並曾受訓練的工人,在合資格的人之直接 監督下搭建、更改或拆卸。工友不可以同一時間擔任曾受訓練的工人及合資格的人的角色。不過,事實上,很多時候都缺乏監管的人士,或工友一人分飾兩角。勞工處小型工程監管不 足,搭棚前也無需事前向勞工處申請或登記,以致勞工處無法掌握相關資料,以作出巡查和 監管,變相縱容不安全工作行為的存在。
飛棚底部的狗臂架,原需打上三粒爆炸螺絲才會穩固。但本港大部份新式樓宇,皆重視美觀 多於維修的需要,如採用大窗台設計,實牆少,可能只留有十多厘米的空間,但一個狗臂架 的高度約為40cm故此這類設計讓工人無法打上三粒爆炸螺絲,狗臂架自然不穩。
行業內有「一膽二力三功夫」的說法,輕視安全,很多新人入行都被老師傅教授要「夠膽」、 「唔怕死」有新入行的棚工會因擔心安全做不足而被斥責無膽就不要做這一行;甚至可能因此被解僱。
最近法庭就 2021年9月17日一名棚工在屯門恆福花園 12 樓牆搭建飛棚時發生的致命意外, 作出了裁判。承建商及利全棚業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建築地盤(安 全)規例》及《僱員補償條例》(未有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被勞工處檢控,分別被判罰款 5萬及5.6 萬元。由此例子可見,距離最高刑罰 50 萬元有一段非常大的差距,而法庭的輕判, 不但無法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亦變相縱容違例僱主。
奪命意外頻頻發生,改善安全,刻不容緩!政府須作出更多行動,才能杜絕意外, 勞工傷亡權益會建議:
1. 勞工處向全港業主、物業管理公司發信,要求其配合承建商施工,容許其在外牆或室內私人地方/公井地方安裝繫穩物,並積極進行公眾教育,長遠而言政府應透過修例改善問題; 2. 禁止使用半身式安全帶(俗稱褲仔)、爬山繩等裝置;
3. 加快優化建築工程呈報機制的立法步伐,讓勞工處能掌握相關資料,以作出巡查監管。不過由於工程非常多,勞工處必須增加人手作出配合(勞工處於 2021 年3 月提出涉及搭建丶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使用或拆卸在大廈外牆的懸空式棚架的工程,需要在工程進行 前3日向勞工處呈報,但至今仍未實施)
4. 增加不購買勞工保險的罰則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現時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及監 禁兩年);
5. 長遠而言,建立牌照、扣分制度監察搭棚業,使其將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現時只需一般 的商業登記便可進行相關工程,缺乏針對公司的牌照和扣分制度,導致業界無需為保障工 人安全承擔責任)
社會大眾亦有其角色,勞工及傷亡權益會呼籲:
1. 協助舉報不安全的工作,拍下清晰的照片/影片協助勞工處執法,尤其是配合將來優化建 築工程呈報機制下,舉報雖未必能阻止該次不安全施工工程,但或可在事後檢控相關人或 公司,阻止下一次同類事件發生。
2. 盡量使用不需在外牆搭棚維修的電器;如有需要,亦應將工人性命放在首要位置,配合承 建商的安全要求。
隨著 2021 年新修訂的《建築物(建造)規例》,未來興建的新樓宇外牆必需設充足通道,工 人將來可不需搭建飛棚而有一平台工作。此舉有望改善相關工程意外頻生的問題。唯在此條 例修訂前的建築物仍大量存在於城市,儼如一顆計時炸彈,平均每年都造成兩、三宗死亡意 外。當下我們正需要針對各種意外成因對症下藥,刻不容緩。
記者 許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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