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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名詞釋義:什麼是心、自性、法、相、我?

摘要: 五祖弘忍大師說:「佛佛唯傳本體。」這個本體就是『自性』,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過去諸佛遞代傳承的內容無非就是如何去明白自性而已。誰去明白『自性』呢……

五祖弘忍大師說:「佛佛唯傳本體。」這個本體就是『自性』,這句話的意思是說過去諸佛遞代傳承的內容無非就是如何去明白自性而已。誰去明白『自性』呢?當然是自己的心了。然而,如果心是什麼都沒有弄明白,就企圖去研究『自性』,似乎於次第和邏輯上不大合理。因此,要明白『自性』前,必須先明白自己的心是什麼,亦因此,這個見性的過程被稱為識自本心,見自本性。

這個所謂『自性』,就是每一個有情存在的本體,歷來所有賢聖都說無法用語言描述得清楚透徹,只能用心去體會才能有真實瞭解。『自性』這個名詞,是由『自性』內的一點能自主、能感知、能識別、能思考、能創作、能記憶、能動、能靜、能迷、能覺的靈明所建立,而這點靈明就稱為『心』。

『心』,說其有,但卻無形無相;說其無,卻又能自主思維,能知能識。因此,強名為真空妙有。『心』這個名詞,是由這點靈明能自主思考的功能所賦予和建立。

『心』無大小上下邊界,其量廣大,猶如虛空,一切的宇宙、山河、大地、三界、各國、人類、畜生、昆蟲、一切活物、死物、善惡諸法,盡在其中。『心』與『心』以外的一切有形和無形、有質和無質、已知和未知的存在的和合體,強名為『自性』。由於『自性』內涵如此,故此只能以『心』去逐漸體會,不能用言語於一時間表達得確實和詳盡徹底,況且確實有許多內涵是無法宣之於語言。

六祖惠能禪師說:『明與無明,凡夫見二,智者了達,其性無二,無二之性,即是實性。實性者,處凡愚而不減,在賢聖而不增,住煩惱而不亂,居禪定而不寂。不斷不常,不來不去,不在中間及其內外。不生不滅,性相如如,常住不遷,名之曰道。』這個道就是指『自性』。

心量既然是這樣的廣大,那麼,自己與其他人的自性就有可能是重疊,甚至是共有,因此前賢曾有『凡聖含靈共一家』的說法。到底宇宙一切含靈是否真的是同一個自性,這個問題就留待行者通過如法的修證,用自己的『心』去體會和證實。若然的話,宇宙一切有情眾生本來就是一家人,無分彼此,於是世上許多矛盾和鬥爭就可以消解或避免了。

被『心』所感知的一切現象統稱為『相』,例如:色、聲、香、味、觸。『心』運用觀察、記憶和分析,使『相』出現的方式就稱為『法』。色、聲、香、味、觸皆是由『心』行使『法』而示現的『相』,統屬於現象。『法』無形無相,歸類為識,即是記憶。『法』無自性,不能自主生滅(即出現和消失),唯心才能行使諸法,使法相出現或消失,唯心才能說諸法或有或無。

能感知者是『心』,所感知者是『相』,『心』動取相為相冠名,於是二元對立由此產生。過去現在未來,『心』不斷取相冠名,不同的相有不同的名,但所冠的名再多,能冠名者卻只得一個,那個就是『心』,能冠名者就稱為『我』。

凡夫對『我』這個觀念,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我』就是指自己的『心』;有人認為『我』就是這個由地水火風四大假合加上思維心、所形成的這個軀體組合;又有人認為補特伽羅(梵文是pudgala,即執取五蘊而形成的觀念的我與四大假合身軀合一的和合體。)就是『我』。要弄清楚真相,只有通過內證和參悟,才能得出確實的結果。

『心』是自性的一部分,並不能代表自性的全部,所以說『心』就是『我』應該是誤解;按照『自性』的定義,四大假合的身軀只是自性內的一個法相而已,並不代表全部,縱然加上『心』,依然並未周遍,故此還是誤解;『補特伽羅』是執取五蘊而形成的觀念的我與四大假合身軀合一的和合體,五蘊是獨立個體的無形記憶,是識是法,身軀是有形的法相,既然是法是相,即是無我(參閱前文諸法無常、苦、空、無我的解釋。),自身心外的一切尚未包括在內,故此尚未周遍,還是誤解。

『心』終日在不同的相上轉,漸漸忘記了『我』的自性是什麼,諸法的實相是什麼,終至完全失憶,沉迷於相,於六道輪迴之中,造下各種行業(karma)而自罹諸苦,無法解脫。因此,修行人如果不好好重新認識這個『我』(即是自性),然後誠心朝這個方向參修,要想解脫諸苦,究竟涅盤,成就無上正等正覺,那無異是癡人說夢。因此,一切的正法修行皆不應離開自心自性,明心見性這個方向用功;離心性而修者,無法解脫輪迴諸苦,故此被稱為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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