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揭政府清潔外判商被罰令工人失遣散費疑設影子公司接手合約清潔服務業。
職工會及油尖旺區區議員胡穗珊收到市民投訴,發現有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早前因被扣分而5年內不能投標,並被政府提早2個月中止在多區的合約,令不少清潔工人無法按法例取得遣散費。
另一方面,工會指一間新註冊的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陸續接手之前的多個合約公司,工會質疑兩間都是影子公司,屬「左手交右手」,避開政府懲罰。該清潔服務公司是西貢,葵青,大埔,油尖區(南)街道清潔服務的承包商,2016年因聘請無身分證人士被裁定違反《入境條例》罪名成立。 及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2019年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 按照扣分制規定,自2019年起,五年內不能參與政府外判服務合約投標。
該外判清潔公司原本在西貢區,葵青區,大埔區的服務都被政府提早兩個月中止,令24個月的合約縮短為22個月的合約,變相令外判清潔工人喪失獲得遣散費 的權利。 根據《勞工法例》,僱員服務同一僱主連續24個月後而被裁員,停工等,可獲發遣散費。
油尖旺區議員胡穗珊稱,單西貢區就涉及235名工友,涉及遣散費或達300萬。另外,工會發現該疑另設影子公司投標,繞過政府懲罰。 例如羅氏在油尖區(南)的合約4月底完結,5月初被「XX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接手。 工會及胡穗珊引述線報指,XX原本負責的西貢,元朗南,元朗北外判清潔服務均被耀X接手。 工會查冊後發現,X氏和X發兩間公司有同一個聯絡人,耀發的地址亦與X氏員工訓練中心相同。 清潔服務職工會總幹事杜振豪質疑,政府外判扣分制度無法懲罰公司,反而令前線工友權益受損。
記者 許文光